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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十五”期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

2001-03-0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朱镕基总理今天在代表国务院向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报告中强调,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的重大问题。“十五”期间要把全面贯彻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他接着提出了为此要着重抓好的工作:

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要在切实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同时,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加快发展畜牧业、林业、水产业。发展特色农业,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格局,提高商品率。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龙头企业,推广“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等多种形式,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运、保鲜等产业。引导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发展小城镇,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大力推进科教兴农。调整结构要因地制宜,依据市场规律,不搞强迫命令。

积极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在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根据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新情况,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适当扩大中央储备粮规模的同时,粮食主销区要加快粮食流通市场化进程,通过与粮食主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以及中央储备粮的轮换与调控,保证粮食需要。粮食主产区要继续坚持“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资金支持,以充分发挥其粮食生产的优势。这样做,既可为主产区腾出粮食销售市场,促进粮价合理回升,也有利于推进主销区农业结构调整,全面增加农民收入。要保护好基本农田,绝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推进农村税费制度改革,适当提高现行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税率,同时取消乡统筹、村提留和其他面向农民征收的一切行政性收费。要在总结安徽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改革步伐。同税费改革相结合,精简乡镇机构,裁减人员,减少村组干部补贴人数;有条件的地方,适度撤并乡镇。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极探索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金融体系。因地制宜地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关键是要明确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责任。农村信用社要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充分发挥在农村金融中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深化农村供销社改革。

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快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抓紧主要江河控制性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加固,提高防洪调蓄能力。着力抓好大型灌区节水工程改造,搞好水土保持。加强国家商品粮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继续加强农村电网、通信、广播电视、道路、供水等设施建设。

继续搞好农村扶贫。要重点做好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的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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